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29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7-01 1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新能源汽车;人大;推广;应用;会议;基础设施;设施建设;节能减排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0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 167 号( A 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900号建议的答复
许奇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 》(第 1900 号)收悉。经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政策支持加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衔接落实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积极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
二、通过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促推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委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通过其推广应用促推基础设施建设,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和推广应用工作网络。二是衔接落实推广目标任务,随时掌握推广应用工作进度情况。三是会同财政厅制定配套财政补贴政策。四是加强协调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零部件制造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五是组织举办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接会。
三、几项具体建议的答复
关于适当增加节能减排财政预算。 我们将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一是财政投入 “ 增一块 ” 。 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增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保障能力。二是社会资本 “ 引一块 ” 。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贴息、奖补、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减排领域,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消费方式。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拓宽环保投入渠道。三是争取支持 “ 筹一块 ” 。 认真把握中央方针政策,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
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投入。 一是 已经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 2013 〕 551 号)精神,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按照 “ 省市共担、以市为主 ” 的原则,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 1 : 1 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 30% ,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 70% ,公务车实行统计采购同级财政补贴的政策。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 60% 。二是投入资金已进行测算。按照《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本级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测算。
关于推动市州出台配套机制与政策。 一是 相关政策已经明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4 〕 50 号),省政府对长株潭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 “ 各市州政府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主体,要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预留空间,统一布局。 ” 同时明确 “ 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对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度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予以通报。 ” 二是 开展了专项督查。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 2014 年 8 月初开始,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围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地方配套政策落实情况、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管情况、市场开放和商业模式创新情况、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情况等六个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国家四部委和省政府,为领导决策和完善政策提供了参考。据悉,长株潭三市正在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及补贴政策方案。
四、通过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省电力公司积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二是发改、财政部门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6 月 18 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370 88955367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2 )
省政府办公厅( 2 )
株洲人大常委会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