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27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6-25 1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人大;会议;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信委;服务;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204号( C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2096号建议的答复
谭聪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民营企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建议》收悉。结合省编办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立专门的民营企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建议非常好。一方面,民营企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日益凸显,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财税和居民增收的重要源泉,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又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迫切需要政府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转型升级、营造环境等诸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因此,设立一个专门为民营企业指导服务的机构很有必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视,逐步理顺了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指导服务的力度。一是从 2003年起,成立了以省领导为组长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多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省领导挂帅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工作效果看,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二是从 2004年起,将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指导及服务职能整合归并到省经信委,在省经信委内设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加挂民营经济处牌子)、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2009年机构改革,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委设立中小企业局,统筹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10年来我委认真履行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在政策完善落实、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支持非公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委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办提出了设立专门的非公有制经济处的建议。但由于受机构编制的严格限制,加上考虑到非公企业中 99%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 99%以上又都是非公企业,服务对象基本重叠,服务内容基本一致,因此,这次机构改革中撤销了中小企业局,继续在我委内设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和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负责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转型升级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等工作。
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编办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机构和职能配置,在不增加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现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管理服务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指导服务作用。 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能,践行职责,继续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促进政策完善落实,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政企交流沟通,推动发展环境优化,为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你们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6 月1 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551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2)
省政府办公厅 (2)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