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27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6-20 11: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人大;会议;中药材产业;桂东县;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示范县;发展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4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 155 号( A 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534 号建议的答复
黄赫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桂东县申报为全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具有发展中药产业良好资源禀赋。为将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根据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去年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并 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提出了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 ,到 2025 年培育 20 个以上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去年 9 月,我委组织举办了湖南省中药产业合作对接会,省直有关部门及医药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药材生产大县和种植企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100 多人参会,会议达成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 22 份,中药材种植基地县合作协议 5 份,中药材种植企业加盟中药材产业联盟协议 45 份,签订中药(材)购销协议 22 份,购销协议金额达 2.5 亿元;会上还推动成立了集产、学、研、贸于一体的湖南省中药材产业联盟,现有成员单位 101 家。
今年,将继续围绕《意见》贯彻落实抓好有关重点工作。一是组织编制全省中药材产业十年发展规划;二是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三是依托中药材产业联盟,将于 10 月份举办 “ 湘九味 ” 发展论坛;四是研究起草我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的评选办法。
鉴于桂东县丰富的中药材资源、悠久的中药材种植历史、良好的中药材种植基础,我委及省林业厅、省农业委、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将对桂东县申报 “ 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 ” 予以支持。我委于去年底收到了《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县列入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的请示》(桂政〔 2014 〕 77 号),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组织编制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调研工作计划中,将桂东县列为重点调研县,并将于年内组织专家深入桂东县开展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以将桂东县纳入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委将尽快研究制定我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评选办法,支持桂东县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申报湖南省 “ 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 ” ,加大对桂东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省卫生计生委在 2011 年开展的中药资源普查时已将桂东县列为我省第一批中药资源普查工作试点县,制作了大量的腊叶标本,为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了较为详实的数据。同时,将在品牌培育、种植基地、中药产业园区、中药种子基地建设等方面对桂东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并将推动组建全省中药材生产技术团队,为桂东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省林业厅将积极推动桂东县涉林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管理办法》(财农〔 2014 〕 9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3 〕 1 号)精神,对桂东县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种植项目给予优先考虑,积极引导扶持桂东县发展特色林下中药材种植。
感谢你们对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5 月26 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397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2 )
省政府办公厅( 2 )
郴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