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省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