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为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开展,张治平副厅长带队前往长沙、宁乡,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调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蒋宁飞及有关专家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湖南铁塔、长沙比亚迪、长沙矿冶院、湖南邦普等试点单位,详细了解了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是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我厅会同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印发了《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张治平副厅长在调研中强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试点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要认真贯彻执行工信部等七部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制造、动力蓄电池生产等骨干企业作用,发展网络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能源汽车退役报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积极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