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的通知要求,11月12日下午,省经信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委机关11楼会议室,集中传达学习中央《通报》精神和省委情况通报会精神,会后,各支部组织了认真的讨论。
文件精神传达后,驻委纪检组长黄海燕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通报》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通报》精神和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具体安排上来,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刻刻用《党章》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作表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使我们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要始终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把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五是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事业的新跨越,努力实现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
[来源:纪检监察室 图片: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