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握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近日,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2年节能量奖励项目核查工作。此次核查组织了省工业与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及各市州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站)的技术力量,主要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3月12日,省经信委对参与此次核查任务的有关同志和专家进行了集中培训,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各组在核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三不准”:不接受宴请、不收受红包礼金、不在企业报销费用。培训结束后,11个核查组分赴14个市州对95个项目的建设情况、节能量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刘平凡副主任亲自带队赴怀化、娄底核查,并对两地节能工作和相关企业进行了考察和调研。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也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核查,并对此次核查工作进行了监督。
核查人员集中培训
刘平凡副主任在企业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