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18日,省经信委总经济师、党组成员熊琛深入湘潭、娄底调研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座谈行政执法情况,查阅行政执法案卷。委法规处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娄底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是全省首批创建单位。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规章一条例”,近3年全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累计实施监督检查500余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办结行政许可项目61宗,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宗,推动散装水泥发展进入法制化轨道。娄底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2011年以来依法检查供用电企业120余家,立案查处违章用电案件30余起,查处窃电案件1起,协调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的矛盾12起,化解群体性事件2起。今年全省经信系统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启动后,湘潭、娄底市经信委高度重视,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湘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娄底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明确创建工作重点、进度和要求,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熊琛总经济师在调研中指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全省经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的具体实践。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及“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实践经信系统“规范、和谐、高效、廉洁”的行政理念,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将创建工作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服务意识,为加快建设工业强省、“数字湖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