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将实行区别对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0月11日 08:09 【字体:
  

    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已出台,分别规定了将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的用户,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将被优先保障。《细则》还提出,必要时可择机出台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机制。

    《细则》要求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六方面用电: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破坏用电秩序,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或不支持配合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电力用户。《细则》还提出,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按照该《细则》,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择机出台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机制。省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制定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标准,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电网企业可与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外的电力用户协商签订可中断负荷协议、高可靠性负荷协议,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执行可中断负荷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电网企业因执行上述电价政策造成的收支差额,纳入当地销售电价调整统筹平衡。

(来源:红网 责编:喻茂宁)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湖南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将实行区别对待

767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