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已出台,分别规定了将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的用户,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将被优先保障。《细则》还提出,必要时可择机出台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机制。
《细则》要求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六方面用电: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破坏用电秩序,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或不支持配合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电力用户。《细则》还提出,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按照该《细则》,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择机出台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机制。省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制定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标准,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电网企业可与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外的电力用户协商签订可中断负荷协议、高可靠性负荷协议,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执行可中断负荷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电网企业因执行上述电价政策造成的收支差额,纳入当地销售电价调整统筹平衡。
(来源:红网 责编:喻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