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全省调煤保电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做出具体安排。省政府已组织7个督查组,将于10月15日至25日,对全省调煤保电工作展开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向全省通报,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湘煤集团、各火电企业,认真贯彻落实9月27日全省煤电生产大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督查重点内容为:是否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党委常委会,传达贯彻9月27日全省煤电生产大会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相关市州、县市区是否成立了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了本地区调煤保电工作办法;是否将电煤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到能够供应电煤的煤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否由煤炭部门直接向煤矿征收,是否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是否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并直接缴入省财政专户,是否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分解落实到煤矿;发电企业是否将发电任务分解落实;各地政府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支持情况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喻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