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昨日,规模空前的全省煤电生产大会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各市县分管领导和燃煤发电企业、煤矿负责人共1000余人参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并发表讲话。省经信委副主任杨晓晋参加会议。
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在会上宣读了省政府《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发电企业须按月完成发电任务;省电力公司要积极向外购电,优先保障民生用电。未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火电企业不得停止发电,电力公司不得拉闸限电。
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电煤是关键。会上,于来山算了这样一笔账:省内电厂每年可自主从外省购得电煤约2000万吨,要满足全省用电负荷,电煤缺口在2000万吨左右。目前,湖南年自产煤能力7000万吨,大部分可用于发电,湖南完全有能力解决电煤供应不足的问题。
根据电煤需求和产煤情况,今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2000万吨电煤任务将分配到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和湘煤集团。
为确保电煤任务的落实,我省已成立以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10月1日起,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按新标准征收,非电煤价格调节基金由30元/吨降低至10元/吨,煤炭生产企业送省内电网各燃煤电厂的电煤免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对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省网电煤指标的部分,由煤炭局负责按200元/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未完成电煤任务累计数量较大的,要对其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必要时,竟省调煤保电领导小组批准,在有关市州依法依规设立征收检查站,按200元/吨征收出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此外,省政府决定取消原定的储煤补贴政策,实行发电购电奖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将拿出8000万元,用于奖励完成和超额完成发电任务的统调电厂,完成和超额完成外购电任务的省电力公司。
于来山在发言中强调,有效保障电煤供应和电力需求,不仅关系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煤、电企业负责人要树立坚强的全局意识、奉献意识;树立严格的法律意识;树立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等。对于在调煤保电工作成绩突出的娄底市和岳阳华能电力,于来山提出了表扬。于来山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煤电企业的生产,确保完成调煤保电各项任务。
会上,各市州政府和湘煤集团负责人向省政府递交煤电生产责任状。据了解,是否完成电煤任务将与煤矿生产证照挂钩、与当地用电计划挂钩、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
(来源:湖南在线 图片来源:红网 责编:喻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