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完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8月29日 08:51 【字体:
  

    由中纪委、中组部、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组成的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已完成国家层面的《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39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9万人,移送司法机关1466人,这些案件的发生,大都与权力运行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关。

    据了解,我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走过13年历程。目前,国家要求厂务公开内容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职务消费等热点问题,围绕企业改革发展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由注重企业一般性经营活动向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延伸,由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向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实现职工全面发展延伸,由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向监督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加强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延伸,不断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据悉,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2008年要求,争取用5年时间,实现全国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9月,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有211.3万家,比上年增加36.1万家,增长率为20.6%,覆盖职工1.42亿人,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62.22%。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224.9万家,比上年增加41万家,增长率为22.3%,覆盖职工1.83亿人。(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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