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调煤保电任务,娄底市市委书记林武、代市长易鹏飞致信各县市区委书记、区长、各重点煤矿以及金竹山、涟源电厂,部署全市调煤保电工作。同时,加强了电煤生产、调运工作力度,采取将调煤保电任务计划调整分解到5县市区和三矿,要求在8月1日-8月31日供应省内电厂电煤30300吨/日,超出省政府下达的17000吨/日任务计划。同时,娄底市加大了调煤保电任务考核力度,先后下发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8月份电煤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娄底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用电负荷与日电煤任务完成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有效的保障了电煤任务、责任、措施的落实。并且严格按照“先市内,后市外”、“先电煤、后其它用煤”的原则进行“保供”,把适合作为电煤的煤炭资源全部销往火电厂。尤其是7月12日娄底市启动调煤保电后,至7月30日的19天时间里,共完成电煤调运量33万吨(含湘煤金竹山矿和资江矿业),为保障全省电煤供应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能源运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