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3月18日 08:26 【字体:
  

    据悉国务院近日已正式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方案》编制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国家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湖南省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的编制领导小组,《方案》编制历时一年半,先后多次征求国家18个部委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方案》涉及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个市,明确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长沙七宝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等7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3大重点任务,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2011 -2020年。经过治理,力求2015年铅、汞、镉、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70%左右,并通过5-10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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