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省级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一化三基”发展战略、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力量。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省级专项资金,其中20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1000万元用于奖励省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其每年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一年期(含)以上新增贷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对省级金融机构按其新增中小企业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县以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超过上年15%的,按其超过部分的2%另行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