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林业生产力 湖南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昨天下午在怀化市召开,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湖南全省正式启动。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副省长徐明华,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以及全省林业系统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主要包括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多项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于2007年4月在怀化市和浏阳市、安化县、绥宁县等16个县市区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到9月底,16个试点县市区林权现场核实任务完成94.5%,林权发证资料输机任务完成73.6%,山林纠纷调处任务完成71.9%,主体改革进入林权发证扫尾阶段。同时,在一系列配套改革的推动下,林业税费逐步减轻、森林资源流转得到规范,试点地区仅清理整顿涉林税费的征收,就为林农减轻负担1.9亿元。另外,林改还促进了林农增收,与改革前比较,试点地区农民从林业中获得的人均纯收入由490元增加到540元,增长10.2%。
我省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60%以上,60%的县市区是重点林区,60%以上的农村人口生活在林区,全省林地面积是耕地的近4倍,为此,发展林业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如果全省1亿9300万亩林地,每亩产值从现在的20元,增加到100元,就可使全省农民增收154.4亿元。
周强强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解放林业生产力,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周强把有利于林农利益,有利于林业增收,有利于林业发展,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目标。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定要牢牢把握兴林富民的改革目标和方向,始终把农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改革的基本标准,统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让人民共享。
副省长徐明华对全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市州负责人在会上向周强递交了林改责任书。
今天上午,周强还来到了林改试点怀化洪江市,详细了解洪江市林业产权中心运行情况,并深入林区看望已完成林改的林农,并与大家座谈了解林改前后情况。林农们表示: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收入增加了,他们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也更高了。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