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市民收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6%
今年1-9月,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19.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
其中,长沙、株洲、湘潭三个中心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82.6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5.6%。“3+5”城市群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5.9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5%。”
去年同期,我省仅有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个市达到9000元以上。今年1-9月,我省14个市州中有9个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9000元,分别是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娄底,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分别达到13589.35元、11784.11元、10778.9元和10462元。收入最低的地区依次为:邵阳市7345元,湘西自治州7469.18元,怀化市7649.88元。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