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清理整顿商业性探矿权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性探矿权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对辖区内的商业性探矿权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据统计,截至2007年9月底,全省共有探矿权606个,实施勘查的共有493个,总面积达5037.65平方公里,2007年勘查总投入为29926.55万元,勘查成果显著。
这次清查的重点是探矿权人是否委托地勘单位开展勘查工作,是否按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是否存在擅自实施坑探工程,是否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采矿等行为。探矿权人未委托地勘单位开展勘查工作的,应责成探矿权人严格履行勘查合同,支付勘查费用。探矿权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拒绝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法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吊销勘查许可证。同时,坑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项设计,经安监部门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具备勘查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