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救灾物资提价需申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6月12日 09:18 【字体:
  
湖南省物价局:救灾物资提价需申报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救灾帐篷生产用布、钢管以及过渡安置房生产用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要切实稳定在灾前即5月11日前的水平,如确需提价,需由生产经营企业向省物价局申报。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各地价格部门还加强了对抗震救灾和过渡安置房生产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巡查,将严肃查处利用救灾之机牟取暴利的行为,对串通涨价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收费减免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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