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面普查污染源 长沙将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
从昨日开始,长沙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近3万家污染源普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据长沙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普查中,对虚报、瞒报的单位,最高将罚款5万元。
今后每10年一次全面普查
“您好!我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名普查员,正在进行入户普查工作。我需要占用您一点宝贵时间,以完成对您单位排污等基本情况的询问、核实和普查工作,请您配合!”昨日,长沙县污染源普查小组普查员来到该县力元新材料公司和福来格生物有限公司,对这两家企业进行普查登记。
据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介绍,长沙市已从去年11月1日起对长沙辖区内普查对象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通过清查初步确定了14259个工业源、15709个生活源、6个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为普查对象。以往,国家开始的污染源普查均为单项调查,此次污染源普查对象之全面还是全国首次,以后也将每10年开展一次这样全面的普查。
核实每个排污单位的经纬度
除全面掌握全市环境状况,改变过去环境统计调查以工业企业为主,而忽视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情况之外,此次普查的重点之一是核实每个排污单位的经纬度,为制作污染源电子地图作准备。普查完成后,根据污染源的地理分布,将进行有效的、实时的环境管理。只要出现一类污染事故,就可以根据企业的特性和污染源的种类迅速确定污染源的分布。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数据不作政绩考核依据
按规定,此次普查的数据不作为单位或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依据,不与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排污收费的依据。因此,各普查对象可打消顾虑,在普查员上门时给予积极配合,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如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发生,对单位和企业最高将罚款5万,对个人最高将罚款1万。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