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深对《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内容、涵义的理解,推进《条例》的宣贯实施,9月3日,省信办、省厅举办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学习讲座。省信办副主任、省厅副厅长钟志慧作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的学习辅导报告。省信办副主任、省厅副厅长刘平凡主持报告会。省信办、省厅领导陈彰清、吴汉顶、陈海斌、毛国斌、韩淑云,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及各市州信息化办主任聆听了学习讲座。
钟志慧副厅长在报告中指出,《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的出台,是全省信息化工作中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对我们这些长期从事信息化工作的同志是极大的鼓舞,必将对我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条例》的制定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加强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立法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了促进发展规范管理相结合、前瞻性和急用优先相结合、开放性和协调一致相结合、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原则。钟志慧副厅长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入手,深入细致地讲解了《条例》的起草、出台过程,并结合《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执法主体、专项资金、信息化工程资质管理、项目审批、规划、法律责任等7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说明和释义。
在随后召开的各市州信息化办主任及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省信办主任、省厅厅长陈彰清强调,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思路,求真务实,努力开拓信息化工作新局面。陈彰清厅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负责。二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深入理解。三要讲形势,讲声势,掀起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高潮。四要突出宣传贯彻实效,求真务实,把近期工作与长远工作结合起来。陈彰清厅长强调,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势必保持“两个务必”,势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势必进一步转变观念,建立规范、科学、标准的管理模式,势必建立学习型、参谋服务型机关。
湖南信息职院,衡阳、长沙、湘潭、怀化、益阳等市州信息化办主任纷纷表示,将按照省信办、省厅总体部署,把《条例》的宣贯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紧抓好,并结合《条例》的实施,依法引导、规范和促进本地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