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使用销售上海医药有限公司注射用甲氨蝶呤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7年07月08日 08:39 【字体:
  
暂停使用销售上海医药有限公司注射用甲氨蝶呤
 
 

    2007年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三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暂停上述批号产品的销售和使用。目前国家局已要求广西区局和上海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关联性评价。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生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另据近期对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查询,共12502份,31488例次。与此相近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包括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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