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快步转型升级 |
2006年进出口总额8319亿美元,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从1981年的5.7%提高到48.6%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认为,比数量增长更加喜人的是,随着加工贸易的持续快速发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把更高技术水平和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加工贸易的技术和管理溢出效应下,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加工贸易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加工贸易出口9282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70.7%,占机电产品出口的74.0%,较“九五”期间增长2.4倍,年均增长29%,是同期全国加工贸易出口增长速度的1.2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手机、家电、便携电脑等机电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国。2005年,99.9%的笔记本电脑,99%的彩色视频投影机和微型计算机,98%的等离子彩电,97%的DVD,96%的船舶均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十五”期间,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出口5438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41.4%,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87%,较“九五”期间增长4.5倍,年均增长41%,是同期全国加工贸易出口增长速度的1.7倍。 2006年,加工贸易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出口3913.2亿美元、2458.4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比重分别为76.7%和48.2%,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6和1.4个百分点。 加工贸易区域布局有所改善。一是中西部加工贸易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2005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149.5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3%,增速略高于全国加工贸易增速。二是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产品结构有所改善。2005年中西部机电产品加工贸易出口30.7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2.2倍,年均增长26%,占中西部加工贸易出口的33%,比2000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三是沿海地区加工贸易由原来珠三角占绝对比重逐步向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发展。2005年广东省加工贸易占全国的42.3%,比2000年下降了10.3个百分点,同期江苏省占全国的21.3%,上升了11.3个百分点,上海市占全国的12%,上升了2个百分点。 2006年,中西部地区的河南、安徽、湖北3省加工贸易出口均超过17亿美元,江西、四川、湖北、安徽和云南等省份加工贸易出口增幅均超过65%。 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一是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发展势头很快,规模和频率不断提高。二是加工贸易不断向产业链的自主研发环节延伸,研发中心数量不断增加。迄今为止,外商已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超过75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近40家。 据机电和科技产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去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11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第82号公告,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此次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共涉及804个(10位码)税号商品,占全部进出口商品税号总数的6.5%。其中,禁止进口的77个,主要是国际公约禁止进口的、加工环节污染较为严重的商品,如虎骨、矿砂、矿渣、纤维废料等;禁止出口的503个,主要是用于深加工的初级原材料,如板材、硫磺、泥土及石料、金属原材料等商品,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待遇;禁止进出口224个,主要是加工层次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如煤炭、沥青、可燃气体、农药类产品等。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负责人认为,新一批禁止类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75%为机电产品,不会对加工贸易总量产生大的影响。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