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政务网站的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和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服务功能,日前,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长沙市所有政务网站为考核范围,主要是高新区、经开区和各区、县(市)以及市直各单位的政务网站。考核内容及方式为每年年底由长沙市信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务网站的建设管理、信息维护、功能服务、安全保密、对外推广等内容进行考核,每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排名,分数从高到低评出前10名为“全市优秀政务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网站建设或对网站管理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长沙市信息中心 丁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