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布通知,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校被认定为2020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建设工作。认定为文明高等学校的必须是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普通高等学校。据悉,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分为提出申请、材料审查、实地考察、书面汇报、审议认定五个步骤,凡开展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活动两年以上,自测达到《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均可向工委文明办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并提供近两年本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评审专家将在党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校园文化、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根据《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标准》进行计分。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并非终身制,其认定有效期为6年,中期(第三年)复查一次,由工委文明办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半年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由工委文明办提交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会议审议后,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文撤消其“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资格。文明高等学校有效期满后,其资格自动失效,但可直接申请当年度文明高等学校的认定。凡获得全国或省级文明(标兵)校园荣誉称号的,其文明高等学校资格有效期顺延至全国或省级文明(标兵)校园荣誉称号失效时为止。
此外,只有认定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才能申报全国文明校园或省级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也是学校评选各级先进党组织的重要参考,是学校主要领导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