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省级食盐储备管理职责,建立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的省级食盐储备体系。按照《湖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4月18-19日,由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牵头组织,会同厅财务处、机关纪委及省财政厅企业处、省轻工盐业集团市场管理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湖南盐业郴州市公司、衡阳市公司、永兴县公司和湘衡盐化有限公司的省级食盐储备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各承储企业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承储企业关于储备盐工作和应急管理的情况报告。随后,检查组深入省级食盐储存仓库,对储备食盐进行了实地检查,围绕储备盐日常管理、仓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向承储企业进行详细询问,并对照2019年食盐储备计划储备量进行核实。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4家省级食盐储备企业管理队伍健全,制度执行到位,储备任务落实到位,各企业较好地履行了食盐储备与应急职责。也指出了还存在部分企业储备食盐账目没有细化、报表填报不规范、信息报送不及时、储备盐和自营盐没有完全分开管理等问题。要求各省级食盐承储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加快落实,不断完善省级食盐储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