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0:00 【字体:
    湘经信原材料【2015】530号
  各市州经信委、统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委、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材料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 2013〕 28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 2016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一)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集团(总公司)与其下属企业(公司)不能重复申请。
  (二)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产品属于
  《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统计指导目录( 2015)》所列新材料范
  畴。
  (三) 2015年度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应达到 2000万元,或者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四)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
  二、申请认定的企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 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五)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
  (六)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七)知识产权归属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是加强新材料行业规范管理,做好全省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系列工作的基础,各级经信、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二)申请认定的企业要认真填写《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齐相关证明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当地经信主管部门(附电子版),企业应对所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各市州经信委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的汇总工作,填写《 2015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 2),同时会同统计局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2016年 3月 4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经信委(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统计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评审。
  联系人:
  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张志飞
  0731-88955379
   邮箱: hnsjxwyclc@sina.com
  省统计局工业处 黄陈武 0731-82212625
  
  附件: 1. 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
  2.2016 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下载链接:
  1.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含附件1)
  2.附件2:2016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统计局
                     2015年 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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