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6月29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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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经信办函〔 2015 〕 183 号( B 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2020 号建议的答复
李定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遇到经营困难的建议》收悉。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 “ 政府牵头、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 的建议
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今年 6 月底前完成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争取年底前完成基金设立工作。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政府、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我省也在加强相关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基金对我省中小企业的支持,二是研究制定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争取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二、关于 “ 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指导,在中小企业借款方面给予适度政策优惠 ” 的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12 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联合省银监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湖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鼓励各银行机构开办以专利权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从贷款重点、流程、授信评级、贷后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操作细则,为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供了政策支撑。省财政厅与省金融办联合出台《湖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支持银行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二是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通过开展评估,跟踪、督促银行机构贯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通过全省金融系统、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中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截至 2014 年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7798 亿元,同比增长 9.4% ,比年初新增 801 亿元,其中,中型企业贷款 4252 亿元,同比增长 10.7% ,比年初新增 429 亿元,小型企业贷款 3232 亿元,同比增长 9.3% ,比年初新增 355 亿元。
三、关于 “ 鼓励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降低民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门槛,放宽对利率的管理幅度 ” 的建议
(一)鼓励并支持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截至 2015 年 3 月,共支持当地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共设立社区支行 170 家,小微支行 18 家,专为小微企业、社区等领域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下一阶段将继续贯彻银监会的有关政策,大力支持并指导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助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在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础上按照 “ 一城一行、一县两行 ” 的思路,即省内每个地级市城区完成一个农商行的改制整合,每个县组建一家农商行一家村镇银行的目标,推动完善我省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建设,从而达到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主体的目的。 2014 年,启动了衡阳祁东县村镇银行的筹建,督促现有村镇银行完成了 5 个乡镇网点建设;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了 9 家农村商业银行,另有 11 家农村信用社实质性启动了改革为农商行的工作。
(三)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指导中小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支持其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严格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 “ 四单原则 ” 。已支持长沙银行挂牌设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和浏阳分中心、大河西分中心、星城分中心、常德分中心 4 个分中心,专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四)鼓励新建、改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分支行。一是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为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积极通过制度、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进一步探索建设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科技支行。二是支持商业银行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湖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大县和专业镇(街)探索发展专门的特色科技支行等小微企业融资机构。目前,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在长沙市麓谷科技园共设立了 5 家科技支行;另外,长沙银行还在常德和宁乡设立了 2 家科技支行。浦发银行在长沙设立生物医药支行,专为生物医药小微企业提供特色化信贷支持。
(五)积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一是积极支持当地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三一集团发起设立湖南第一家民营银行 —— 三湘银行。二是积极支持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三是大力培育村镇银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现有村镇银行适当降低发起行持股比例,相应提高民间资本占比。指导与督促村镇银行立足县域、服务 “ 三农 ” 。四是扩大民间资本参与机构重组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信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
四、关于 “ 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发展风险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 的建议
( 一 ) 推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一是上市融资成效显著。 2014 年,全年有 4 家企业境内外首发上市, 2 家企业通过发审会, 18 家企业在审,挑选了 305 家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到 2015 年 3 月末,我省有上市公司 93 家,其中:境内 78 家(主板 46 家、中小板 20 家、创业板 12 家)、境外 15 家,我省上市公司累计从资本市场融资 1900 多亿元。二是 “ 新三板 ” 挂牌活跃。 2014 年,全省有 33 家企业在 “ 新三板 ” 挂牌, 16 家企业在审,挂牌企业数排全国第 10 位。我们新建了 “ 新三板 ” 挂牌企业资源库,首批入库企业达 159 家。三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推动财富证券重组湖南股权交易所,到 2014 年末,湖南股权交易所共有挂牌企业 214 家。
( 二 ) 推动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全省各银行机构积极做好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票据等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 2014 年,湖南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684.6 亿元,同比增加 252.4 亿元,其中,非公开定向工具发行 317 亿元,增长 1.24 倍;中期票据发行 238.5 亿元,同比增长 50% ;短期融资券发行 129.1 亿元,与上年持平。截至 2014 年末,湖南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1171.9 亿元,同比增长 70.8% 。
五、关于 “ 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 ” 的建议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一是通过财政资金补助、免征营业税等措施,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担保服务,增加担保贷款规模。二是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投入,引导民间资金投入担保行业,增强全省担保行业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三是加强对担保机构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担保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加强协调与服务,改善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关系,推动银行增强担保授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五是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管,规范担保机构业务行为,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人民银行启动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确立了 “ 以经济园区为切入点、以信用建档 —— 信用评价 —— 信息应用 ” 为基本框架的试点模式。一是推动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指导省内各级人民银行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平台,建立了园区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整理、保存和共享机制,为园区政府有针对性地实施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提供信息参考。二是推动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由经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园区内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帮助银行机构判断企业信用状况,多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三是探索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应用。园区将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纳入企业入园、税收优惠等行政管理工作参考,支持信用好的小微企业发展。截至 2014 年末,全省已有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 10 个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园区信用环境得到改善。四是指导中小企业注重自身信用意识的培育,将信用管理纳入制度建设,牢固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形成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建立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诚信教育制度,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强化诚实守信意识。
感谢你们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7月 6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550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2)
省政府办公厅( 2)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