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执照年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9月14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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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无线电台执照年检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及公民
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3、《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持有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和个人。
许可程序
一、通知
开展年检 7 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关于进行无线电台执照年检的通知》。
二、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收集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无线电台执照。
(三)时限:即时。
三、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无线电台(站)管理岗位承办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照有关规定和无线电设备逐项进行实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具体情况。
(三)审查意见:被检查对象不存在问题的,出具同意意见;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的,出具整改意见。
(四)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复审
(一)审核
1 、岗位责任人:办理机构负责人
2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二)审批监督
1 、岗位责任人:法制机构负责人
2 、岗位职及权限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三)审定
1 、岗位责任人:决定机关分管负责人
2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办理结论提出审定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决定机关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决定是否同意通过年审。同意的,在执照上盖核验章;不同意的,签发整改正式文书。
(三)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送达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决定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时限: 1 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派省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8955379)
窗口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109室
交通到达线路
乘145,116到新韶路中站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夏时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895535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君0731-88955311
单位网址
http://www.hnjxw.gov.cn
附: 无线电台执照年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