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执照年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9月14日 09:00 【字体:
     
  事项名称
  无线电台执照年检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及公民
  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3、《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持有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和个人。
  许可程序
  一、通知
  开展年检 7 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关于进行无线电台执照年检的通知》。
  二、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收集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无线电台执照。
  (三)时限:即时。
  三、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无线电台(站)管理岗位承办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照有关规定和无线电设备逐项进行实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具体情况。
  (三)审查意见:被检查对象不存在问题的,出具同意意见;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的,出具整改意见。
  (四)时限: 5 个工作日
  四、复审
  (一)审核
  1 、岗位责任人:办理机构负责人
  2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二)审批监督
  1 、岗位责任人:法制机构负责人
  2 、岗位职及权限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三)审定
  1 、岗位责任人:决定机关分管负责人
  2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办理结论提出审定意见。
  3 、时限: 1 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决定机关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决定是否同意通过年审。同意的,在执照上盖核验章;不同意的,签发整改正式文书。
  (三)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送达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决定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时限: 1 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派省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8955379)
  窗口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109室
  交通到达线路
  乘145,116到新韶路中站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夏时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895535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君0731-88955311
  单位网址
  http://www.hnjxw.gov.cn
  附: 无线电台执照年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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