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二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 2011年第49号公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1月04日 09:00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 告
  2011年第 49 号
  依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了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二次市场抽样,委托国家级检测机构对样车进行燃料消耗量试验,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对未经磨合的新车试验数据的处理方法,采用试验数据乘以0.92(修正系数)确定了检测结果。现将“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二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二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合格车型).xls
  2.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第二批样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结果(不合格车型).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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