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野下政府公信力提升对策研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11月16日 08:00 【字体:
     政府执政理念陈旧、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官员道德滑坡、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导致了政府官员腐败行为屡禁不止、政府信息公开不足、政府危机处理能力不强等政府信任缺失问题。网络的普及,引发了政府公信力问题,加剧了政府公信力的弱化。因此,政府应以网络时代为背景,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借助网络平台,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进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政府公信力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腐败是一个社会历史现象,屡禁不止,根深蒂固。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社会管理的混乱,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虽然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但是腐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最近几年,网络媒体经常报道政府官员滥用私权、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腐败行为,比如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腐败案、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韩峰“香艳日记门”案、牵涉到上千问题官员的黄光裕案,等等。这些贪污腐败的案件在网络媒体公开披露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抗议,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度不够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的有力保障,是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础。社会公众只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去了解政府的政策动态、行政行为、政府绩效等,才能对政府公信度做出客观的评价。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对自身有利或没有影响的信息才予以公布,而对于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则故意遮掩,隐瞒不报,或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之后才向社会公众公布。这种政务信息公开不足或伪公开的现象,导致社会公众的普遍质疑和不满,因而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比如,2009年初热炒网络的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2010年9月湖南凤凰少女坠楼案[1]等,由于当地政府对事件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够真实客观,使公众对事件妄自猜测。公众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表示质疑,这不仅引发了强烈的舆论漩涡,也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用。
  (三)政府危机处理能力不足
  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公共危机事件随之频发,事件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公共危机意识不强,应急能力弱,当生活中小范围事件突发时,没有及时、主动查清事实真相,尽快披露与事件相关的准确信息,而是消极对待,回避事实,拖延处理,等到事态扩大化之后才迫于上级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介入。这样不仅不能平息网络舆论,反而使当事人和网民对事件真相妄加猜测,致使谣言漫天飞,加速了事件的蔓延和恶化。
  例如,2009年5月7日的“杭州飙车案”、“内蒙古赤峰饮用水污染”[2]等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应对迟缓,信息披露滞后,直至事态恶化到无法隐瞒的时候,才被迫对社会公众公开事件真相,最终造成严重恶果。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处理时表现出的能力不足,不仅使其受到舆论的尖锐批评,也严重削弱了其公信力。
  二、政府公信力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官本位思想严重
  中国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封建思想的束缚,加之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权力监督机制不到位等,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官本位思想严重,官僚主义盛行,进而导致政府行政行为随意性大、执行力不强等后果,甚至出现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过于宏观、抽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不够明细,操作性不强,这也导致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机可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由于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缺乏效力,对违法乱纪官员的处罚不力,官员行为柔性大,致使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不够,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权力腐败的现象层出不穷。
  (三)官员道德缺失
  市场经济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这容易使人们产生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人们对伦理道德表现出冷漠化。当前,大量的贪腐案例体现出中国领导干部中存在漠视道德的现象。部分党员干部信仰不坚定、缺乏严格的自律,再加上权力监督体制不完备,使得某些官员在受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时,把持不住自己,突破了个人道德底线,从而导致其工作作风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成为追求名利、地位和钱色的俘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随着经济水平、知识水平、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人们的价值观开始转变,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望政府能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然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往往滞后于社会公众价值观的转变,政府不能及时满足公众的要求,令公众大失所望。比如,2004年底北京市顺义区对98个政府单位的政务环境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公众对政府提供服务的期望值高于实际服务水平[3]。此外,物价飞涨、看病难等问题使公众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产生质疑,政府公信力难以得到提升。
  三、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升政府公信力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公众通过网络媒体宣泄自己对政府的质疑和不满,并汇集成广泛的网络舆论,引发了政府的信任危机,严重威胁到政府的合法性。笔者认为,政府除了加强自身建设外,更应因势利导,借助网络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快完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依法治网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衍生了许多新问题,使政府对网络业的规范与管理变得更加困难。已颁发施行的部分法律条文滞后于网络的发展,不能有效规制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严重影响着网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公众对网络的安全性失去信心,进而质疑和抱怨政府的管理能力,甚至指责、非议、反抗政府,这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政府应加快完善信息网络立法,制定健全的信息网络法律法规,合理地规定政府、组织以及社会个体在网络社会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有效管理网络信息资源,提供高品质的网络服务;同时,应依法加大打击网络诈骗、假冒伪劣、网络侵权等网络非法行为的力度,保障好网民的言论自由权、知情权和话语权。
  (二)有效利用网络监督,减少权力腐败
  近几年,许多网络热点事件体现了网络舆论对政府权力监督的优越功能。比如,2009年,“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4]中,网络舆论对案件的查处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2010年,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香艳日记门”事件[5]的曝光,开创了“网络问政”的成功先例,充分显示了网络舆论强大的反腐作用,弥补了政府内部监督的不足。此外,在矿难、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处理过程中,网络舆论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
  因此,政府在完善党政体制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也应该客观地看待网络监督这一群众监督的新形式,重视网络在反腐倡廉中所发挥的作用,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将网络监督列为新的权力监督渠道。当然,在肯定网络监督积极性的同时,也要把握好网络监督的尺度,不能滥用,应特别注意“人肉搜索”等行为可能造成的侵犯隐私问题,以防止网络监督转变成网络暴力和网络侵权。只有将体制内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和体制外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的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进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增强政府上网功能,完善电子政务
  截至2010年12月28日,中国各级政府及组织机构网站数量已达到75282个[6],各级政府网站的内容不断丰富,功能日益增强,为政府促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社互动搭建了重要平台。而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中国的政府网站仍存在发展不均衡、网站质量不高、网站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7],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务功能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大网络建设投入的力度,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第一,提高公务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公务人员要转变观念,树立创新、竞争、民主的理念,增强信息化意识,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知识和提高自己的操作能力,为更好地实现电子公共服务奠定基础。
  第二,不断完善网站功能。一方面,政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吸引更多的网络受众,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消除对政府的认知偏差,以便能客观理性地评价政府,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行政权力;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提供更多互动渠道,让公众为政府的决策建言献策,以促进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总之,要使政府网站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和广泛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
  第三,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电子服务。在积极发展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与公众网站的链接,开办网上办事功能,根据公众的需求及时地调整和提供各种网上服务,比如“单一窗口”和“一站到底”等便捷服务。高质量的电子服务有助于节省公众办事的成本,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四)加强网络道德规范,构建文明网络环境
  网络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活动的复杂性。网络的超时空互动性容易导致信息传播的随意性,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可能使人做出现实生活中难以想象的行为[8]413,网络系统的弱质性和漏洞可能导致信息污染、信息犯罪等网络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网络秩序,也会引起现实社会秩序的混乱。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大范围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从而削弱政府公信力。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建设,有效地规制虚拟空间的不道德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信息网络环境。
  第一,提高网络技能,严格把关。相关机构应加快培养高道德水准、高文化水平的网络技术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把关制度,有效地防止非法的、不文明的、不健康的信息进入网络空间,利用技术手段防治信息污染、控制信息犯罪、净化信息网络环境。网络技术的提高,可以让网民无法违规、想违而不能违,从源头上遏止网络道德缺失,保障广大网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网络道德与行为失范,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
  第二,制定网络道德规范,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制定有效的网络道德规范,可以使网络参与者认识什么是善恶对错、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从而引导网民开展正常的网络活动,减少网络失范行为,促进网络社会健康发展。此外,政府部门可利用网络教化民众,有组织地向社会传输知识信息,提高公众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提高网民的道德品质,增强他们的网络道德自律性。
  第三,政府部门应建立网络行为的奖惩机制,应支持、鼓励、推动网民正当高尚的网络行为,劝阻和禁止不该发生的、低俗的网络行为,如发布和传播虚假、不健康信息或言论等,以便保障公众的话语自由权及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网络失范行为的损害。只有保障好广大网民的话语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才能提升公众对网络、对政府管理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结束语
  虽然网络化未必导致政府公信力问题,但网络会像放大镜一样,将公信力问题无限放大,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弱化。笔者认为,政府要想获得社会公众高度的认同和支持,关键在于加强自身各方面建设,加强对网络空间的规范和控制,借助网络平台大力传播自身良好形象,强化网络手段畅通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等等,这样才能消除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认知偏差,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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