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9月02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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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中央在湘企业及省属企业:
为合理安排 2011年度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我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申报工作按照《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 200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参照《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四千工程”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1〕75号)和《2011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由省经信委电子通信产业处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由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电子政务处负责。信息化项目申报由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的项目须具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本年度项目指南(附件 1),并且已纳入省经信委“四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同一项目,或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或省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 项目申报程序
1、上网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61.187.56.42:8080/sqgc)提出申请,并通过该系统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
2、市州审核。各市州经(工)信委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经(工)信委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审核上报工作。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直接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各级经信委、财政局要帮助企业做好相关资料的网上填报和提交工作。《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使用操作咨询请致电 0731-88922633。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件 2)的要求制作申报材料。
申请软件产品与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奖励的,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与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合同、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银行结汇凭证、银行水单等复印件(原件核查);申请企业和政府业务外包奖励的,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业务合同、软件企业证书、结算发票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将申报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附《 XX市(州)申报湖南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XX市(州)申报湖南省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格式,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一式 3份,其中2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应业务处室、1份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纸质申报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请勿采用文件夹装订或加塑料封面。
相关材料格式的电子版请在省经信委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由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 2011年9月 20日。各地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将所有项目材料报送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六、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省经信委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 407号湖南信息大厦2810室
邮编: 410011 邮箱:yiyongtong@163.com
联系人:易永彤 联系电话:0731-84587022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 407号湖南信息大厦2806室
邮编: 410011
联系人: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宋虹、王友志;联系电话: 0731-84587057
电子政务和信息安全处朱朝晖; 联系电话: 0731-84587027
信息化项目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 407号湖南信息大厦2820室
邮编: 410011 邮箱:pingtaizheng@sohu.com
联系人:郑平泰 联系电话:0731-84587067
省财政厅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长沙市城南西路 1号湖南省财政厅企业处
邮编: 410015
联系人:王伟明 联系电话:0731-85165036
附件:
1、 2011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项目申报材料格式
3、 XX市(州)申报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 XX市(州)申报省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