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出炉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8月02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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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月1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今年7月前核准建设、年底前建成投产且尚未定价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为1.15元人民币/千瓦时(含税);7月及以后核准的,及7月之前核准但截至年底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根据《通知》,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将由国家发改委“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此前,中国的光伏发展相对缓慢,缺乏固定的上网标杆电价被认为是主因。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发布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虽然在一些核心细节上仍待完善,但对于开启中国的光伏应用市场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电子通信产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