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信息产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4月12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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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情况,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 2010年度信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通知》(工信厅人函〔2011〕166号)精神,我委决定开展信息产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内国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全部参加统计调查。规模以上非国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以上)。
二、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认真填写《信息产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表》(附表 1),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4月22日前将各单位统计调查表(原始表格和电子表格)上报省经信委电子通信产业处。
联系人:易永彤 0731-84587022
上报电子表格可在省经信委网站处室工作电子通信产业处栏目里下载,上报邮箱: yiyongtong@163.com。
三、填写要求
(一)各单位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代码、计算单位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报表内容。
(二)省市代码统一填写 43,本地区单列企业和事业单位一栏不需填写。
(三)表中所列各种指标必须填报齐全,不得空缺不填。如确实无法填写的,一律填“ 0”表示,不得划“×”或划“—”。
(四)各单位要严格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出,不得虚报、瞒报。
(五)本表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附件:
信息产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表( 2010年度)及填写说明(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表 号:工信人才01
制表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组通字[2011]11号
有效期:2011年7月
附表1
信息产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表(2010年度)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省市代码:□□ 工商登记类型:□□□
单列企业集团和事业单位代码:□□--□□□ 主营业务收入(2010年): 万元
所在行业类型(在相应的□内划√):□电子信息制造企业 □软件企业 □电信运营企业 □增值电信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
代码
指标名称
单位
年末人数
代码
指标名称
单位
年末人数
A01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
人
C01
经营管理人员总数
人
A02
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数
人
C011
其中:经理人
人
A021
其中: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人数
人
C02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人
B01
博士研究生总数
人
C021
其中:正高级人员总数
人
B02
硕士研究生总数
人
C022
副高级人员总数
人
B03
大学本科总数
人
C023
中级人员总数
人
B04
大学专科总数
人
C024
初级及以下人员总数
人
B05
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数
人
C025
其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
B11
35岁及以下人员总数
人
C026
其中:研发人员总数
人
B12
36-55岁人员总数
人
C03
技能人员总数
人
B13
56岁以上人员总数
人
C031
其中:高级技师人员总数
人
B21
两院院士人员总数
人
C032
技师人员总数
人
B22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人
C033
高级工人员总数
人
B23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数
人
C034
中级工人员总数
人
B24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人
C035
初级工及以下人员总数
人
B25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
人
D01
参加国内培训人数
人
D02
参加国(境)外培训人数
人
备注: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E-mail):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指标解释
(一)反映人才规模的指标
A01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指在单位中从事实际工作,取得工资或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聘用人员、劳务人员。以统计调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的实有人数为准。
A02 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数:指本年度单位实际增加的从业人数,即本年末从业人员总数减去上年度末从业人员总数。
A021 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人数:指年度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相当于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被当年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二)反映人才学历的指标
B01 博士研究生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博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2 硕士研究生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3 大学本科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大学本科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4 大学专科总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大学专科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B05 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数:指接受的最高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高中及以下人员。
(三)反映学历结构的指标
B11 35岁及以下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B12 36-55岁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B13 56岁以上人员总数:指统计截止日期时实足年龄(周岁)填报。
(四)反映特殊人才资源的指标:本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一人有多个称号的,在此栏只填写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B21 两院院士人员总数: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B22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人数:指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有关规定,经人事部审核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B23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数: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特殊津贴的有关规定,由人事部等部门报国务院批准的人选。
B24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人数:指根据人事部等七部门有关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有关规定,由“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人选。
B25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人数: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荣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五)反映经营管理人才资源的指标
C01 经营管理人员总数:指从事行政管理、生产管理、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不包括初级以下技术人员。
C011 经理人: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
(六)反映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指标
C02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被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C021 正高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2 副高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3 中级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4 初级及以下人员总数: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人员。
C025 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和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C026 研发人员总数:指运用专业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系统的创造性活动的人员,包括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
(七)反映技能人才资源的指标
C03 技能人员总数: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机构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C031 高级技师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C032 技师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C033 高级工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C034 中级工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的人员。
C035 初级工及以下人员总数: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及以下证书的人员。
(八)反映人才培训的指标
D01 参加国内培训人数:指本年度内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数,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仍按一人统计。
D02 参加国(境)外培训人数:指参加的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批准,在国外(境外)正式培训机构的培训人数。
(九)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1. A01不能为0; 2. A01= B01+ B02+ B03+ B04+ B05= B11+ B12+ B13; 3. A02≥A021
4. C02= C021+ C022+ C023+ C024; 5. C01≥C025; 6. C03= C031+ C032+ C033+ C034+ C035
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表是信息产业人才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信息产业企事业单位的各种基本属性特征,是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单位名称:原则按企事业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组织机构代码(9位):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有9位,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单位填报时,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填写。
企业工商登记类型代码(3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规定。即:企业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工商执照》上所注明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注册类型
代码
注册类型
代码
国有
110
私营
170
集体
120
其它内资企业
190
股份合作
13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10
国有联营
141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20
集体联营
142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
230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3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0
其他联营
149
中外合资经营
310
国有独资
151
中外合作经营
32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9
外商独资
330
股份有限公司
16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所在行业类型:根据单位主要业务类型,在所列领域中选择填写。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用“产品销售收入”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单位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的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按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
填表人姓名:指填制本表的统计人员姓名或单位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按本单位填表人的电话号码填写。
传真号码:有传真电话的单位填写本单位传真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E_mail):指本单位填表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