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0年06月07日 15:00 【字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湘人社工字〔2010〕50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经信(经)委,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6月10日-23日。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名条件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原人事厅湘人发[2002]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0年6月10日-23日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 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在表上粘贴与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2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到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7月5日至7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8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18日至21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联系电话: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各地人事考试部门须于7月16日前做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 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进行。
  
  附件: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10日-23日
  考生网上报名
  7月5日-7日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7月7日前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工作
  7月16日前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10月18-21日
  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考
  试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12月底前
  公布考试成绩
  
  
  
  
  
  
  
  
  
  
  
  
  
  
  
  
  
  
  
  
  
  
  主题词:人事 考试 工作 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

768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