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汽车、工程机械省内配套奖励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0年05月27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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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经委、财政局,省机械行管办、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鼓励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扩大省内配套奖励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企[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汽车、工程机械产业省内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奖励项目申报对象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对多个企业属于同一企业法人代表的以集团公司为单位统一申报。申请配套奖励项目资金的企业应符合湘财企[2008]3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湘财企[2008]35号文件的要求,有效促进我省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发展。
2、项目申报企业认真填写《2009年度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省内配套奖励申报书》(相关格式可通过省经信委网站(www.hnjmw.gov.cn)、财政厅网站(www.hnczt.gov.cn)下载),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附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2009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2009年度采购省内配套零部件单张付款额度前五位付款凭证复印件、全部省内采购零部件付款凭证清单(清单只提供付款凭证号及付款金额)。
3、市州、有关省直管县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经信委、财政局初审、签署意见,中央、省属企业由省机械行管办初审、签署意见后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进行现场审查,根据审查和核实情况提出奖励意见。
4、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5、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经委、财政局和省机械行管办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科学筛选,严格把关,按时报送,确保有效促进产业配套。
省经信委联系人:刘风华 周碧蓉
电 话:0731-84430415
E-Mail:2212159@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娟,王晓辉
电 话 :0731-85165173
E-Mail:zxy176@163.com
附件:《2009年度汽车整车、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省内配套奖励申报书》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0日印发
校对:周碧蓉
相关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