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关于充实省信息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委员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9年07月08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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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信息化(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适应我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的建设。省厅决定对信息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进行充实,优化专家结构,特别在优先发展的光伏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消费类整机、新型显示器件等四大产业集群的相关专业以及财务预算、审计专业领域内充实专家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般在15年以上,博士学历可放宽到8年,担任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或同行专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4.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5.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热心评审工作;
6.具备做好本专业技术咨询与项目评审工作的能力。
二、建库要求
1.专家库的专家应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以及县级以上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中遴选。专家的专业组成要覆盖信息产业涉及的所有学科和财务、审计等经济学科。
2.无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行政领导不得进入专家库。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且原单位未继续聘用的人员,不再担任专家。
3.专家库人数不少于300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选聘程序
1.推荐:各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报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中央在湘单位和省直单位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核。
2.审核:审核单位对《推荐表》的信息予以核实并签署意见,报省信息产业厅审定。
3.审定聘任:省信息产业厅依据专家任职条件,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专家的人员,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布。
4.推荐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5日 。
推荐单位可登录省信息产业厅网站下载《推荐表》电子版。
联 系 人:杨西平
联系电话: 0731-4587081
通讯地址:长沙市八一路信息大厦信息产业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 410011
附件:湖南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