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学习《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9年03月25日 16:19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号《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颁布后,省信息产业厅高度重视,组织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学习《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各地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认真领会《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深刻内涵。怀化市无线电管理处要求工作人员熟读《规定》并能背诵相关条款,将新《规定》及时转发给各设台单位,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株洲市无线电管理处针对对讲机这类数量大、使用广、执照核发难的无线电设备的执照管理工作展开了讨论。湘西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规定》的宣传,将其内容更新至自身网站和宣传栏,复印下发至各无线电设台单位和无线电设备销售商。娄底市无线电管理处决定进一步完善台站监管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电磁环境测试和台站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无线电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建议。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规定》由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工信部规章后,具有更高法律效力,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内容更加充实全面,语言更加精炼准确,体现了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的思维转变。要严格贯彻落实《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台执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合法无线电台的正常工作,更好地为我省政治、国防和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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