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宣布20条措施促经济发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9年02月18日 08:04 【字体:
     湖南省工商局宣布20条措施促经济发展
  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阳芳华在2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出台20条有关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最主要的内容,是针对老百姓当前经商办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了重要的改革,例如放宽投资主体资格,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投资能力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中国大陆自然人与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外国(地区)投资者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已提交公证和认证主体资格证明的,一年内在湖南省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可不用提交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提交首次设立登记机关证明及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即可办理相关登记。此外,还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为支持企业发展,这些政策措施还明确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支持企业品牌创新,帮助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支持全民自主创业,支持会展业发展,支持农村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商标富农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促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壮大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支持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村市场繁荣活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消费维权,严格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制度,简化企业年检手续,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共服务职能。
  省工商局局长刘国湘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工商局将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对不认真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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