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6月17日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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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以下称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工作,规范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经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研究,决定对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08年 5月 30日起,申报项目经理资质,原须提交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现改为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资格名称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以下称资格证书)。
二、各培训组织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截止至 2008年 5月 29日(以报部资质办备案时间为准)。
三、各申报单位应抓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考)中的相关科目的专业考试。 2008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安排见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 www.ceiaec.org)中资格考试栏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正在准备中,目前暂无安排。
四、考虑到软考通过后,到获得证书需要一段时间,在申报项目经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