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救灾物资提价需申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6月12日 09:00 【字体:
     湖南省物价局:救灾物资提价需申报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救灾帐篷生产用布、钢管以及过渡安置房生产用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要切实稳定在灾前即5月11日前的水平,如确需提价,需由生产经营企业向省物价局申报。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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