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部长接受专访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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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05月05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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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以下称《认定办法》 )于 2008年 4月 14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认定办法》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与老《办法》相比有哪些不同?对高新技术企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近日,科技部部长万钢就大家所关注的这些话题接受了科技日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据了解,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际上从上世纪 9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为什么此次科技部要联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万钢: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同时提出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提出赋予了高新技术企业新的历史使命。
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配合落实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提升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升级发展,科技部在总结以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