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陈肇雄走上街头宣讲《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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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05月04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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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陈肇雄走上街头宣讲《节约能源法》
4 月 1 日 ,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由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和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节能法宣贯活动在长沙举行。副省长陈肇雄在长沙市副市长文树勋和省、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走上街头,现场宣讲《节约能源法》。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 获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节能法》由原先的 9 章 50 条修改为 7 章 87 条,尤其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在法律调整范围和可操作性上都有大的突破。
2007 年,湖南省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和万元 GDP 能耗同比分别下降 7.99% 和 4.43% 。湖南要实现 “ 十一五 ” 期间万元 GDP 能耗下降 20% 的节能目标,按环比计算每年要下降 4.4% ,前两年分别完成了 3.39% 和 4.43% ,后三年每年至少要完成 4.6% 以上,任务仍然十分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