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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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04月07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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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投资 [2008]127 号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省直行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07 ] 1 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培育发展产业集群 “ 十一五 ”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我委《关于印发 200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工程机械、汽车、电工电器、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项目,提升改造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化工业项目,带动性强的食品、医药等消费品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突出支持 50 个产业集群的培育发展项目。
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额较大,资金落实情况较好;项目申报企业发展较快,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2 、项目申报企业应根据《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湘财企[ 2006 ] 22 号 ) 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须严格按照《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 1 )组织申报材料。
3 、地市所属企业项目报所在地市州经委、财政。由各市州经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所属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各市州经委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附件 2 ),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经委,省财政。
省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项目报省行业主管部门,经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经委。
4 、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3 份,于 4 月 25 日 前报送至省经委投资处。《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市州经委和省直行业管理部门按照《 2008 年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目录》(附件 3 )中所列的各行业支持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科学筛选,使支持项目能更加有效地发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
省经委联系人:马天毅,唐勇
电话: 0731-2212492 , 13808414133 , 13548668899
E-Mail : abc2212144@126.com
附件: 1 、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2 、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
3 、 2008 年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目录
二 ○○ 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doc
相关附件: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doc
相关附件:2008年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