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湖南省评标专家的公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3月12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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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 2007〕 5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经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建设全省统一的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现将专家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湘政办发〔 2007〕 5号文件的规定,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成启用后,本省范围内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单位招标的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未按规定确定评标专家进行评标的,评标无效。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评标专家库纳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及其部门不再建立评标专家库。
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设置涵盖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招标领域,分为 55个一级专业, 600多个二、三级专业,各专业名称及分类详见《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附件一)。
三、申报湖南省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l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工作时限以此次集中征集活动的报名截止日 2008年 4月 20日为止计算,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4年以上);
2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