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7年12月11日 08:31 【字体:
     
  发改工业[2007]59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化纤工业
  “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银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化纤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的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编制了《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促进我国化纤工业健康发展。
  
  附件:《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化纤 指导意见 通知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76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