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7年09月27日 06:40 【字体:
     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昨日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表示,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覆盖全省城乡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确立。他要求参保不能强制,必须尊重群众个人意愿;同时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副省长甘霖参加了昨天的会议。
  
   参保必须尊重群众个人意愿
  
  周强表示,由于城镇非从业居民收入状况和参保能力参差不齐,大都没有固定收入,缴费能力有限,对他们参保不能强制,必须尊重群众个人意愿。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群众的参保意愿。凡参保个人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同时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对确实缴不起费用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民政部门要视情给予更多的资助,确保他们都能参保。
  
  成年人每年缴费200-300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交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参保费用给予适当资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相关费用支出享受国家税收鼓励政策。
  
  成年人筹资水平每人每年200-300元,未成年人筹资水平每人每年60-80元。参保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政府每年补助人均不低于40元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出20元。在此基础上,对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政府每人每年再补助30元。对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则每人每年再补助5元。
  
   未成年人每年最高报销7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保险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我省在试点初期暂不建立个人账户。考虑到学生、儿童发病率低而意外伤害事故多的特点,对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意外死亡给予适当补助。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原则上高于新农合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以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18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每人每年5万-7万元,18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万-3万元。
  
  考虑到低保对象、五保户、重残人士等困难人员在享受医疗补助后,医疗负担仍过重的问题,采取适当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支付比例、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另行资助等办法解决。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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