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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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08月03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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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经职改字 [2007]8号
关于推荐全省工程经济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有关地市人事局 (职改办 )、省直有关单位人事 (职改 )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的通知》 (湘职改办 [2007]7号 )中关于调整和扩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的要求,根据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对全省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以及高级经济师评委库进行调整和扩充。
一、推荐评委的要求
被推荐评委应任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 l 5年以上,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任现职以来,取得了本专业突出的业绩和成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本人愿意为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服务。
二、推荐程序
由接到本通知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评委专家的推荐工作,并经本单位职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后,由被推荐评委本人填写《评委库评委推荐表》,推荐单位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盖章并签署意见。推荐单位汇总后填报《 ___系列高级评委委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三、推荐时间
8 月 10日 前,请各单位职改部门将《评委库评委推荐表》和汇总后的《花名册》以及信息盘报省经委人事处(职改办),地址:长沙市五一中路 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邮政编码: 410011;联系电话: 0731-2213336、 2212540。
二 OO 七年七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评委库委员名册.doc
相关附件:评委库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