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包装成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通过审定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7年07月19日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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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包装成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通过审定
日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了审查委员会的审定。该标准提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计算方法。其中,对部分商品包装的限量要求属强制性条款。
据了解,《通则》中提出限量要求的部分商品主要有:饮料酒、糕点(月饼除外)、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六类商品。限量要求体现在这些商品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两个方面。包装空隙率是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标准规定,饮料酒和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55%,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50%,茶叶的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25%,粮食的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10%。
包装层数是完全包裹产品的包装的层数,不包括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初始包装。标准规定,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的包装层数均为3层及以下。
标准特别规定,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六类商品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宜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
标准要求,商品包装要做到材料适当化、材料减量化、结构简单化,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包装成本。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多年来,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十分严重,标准缺失是商品过度包装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国家标准委紧急部署,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与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研究所具体研究和起草商品包装新标准。新标准中提出限量要求的六类商品,是社会各界在包装问题上比较关注的几类商品。根据我国商品包装的发展情况,还将适时对该标准进行完善,增加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商品,同时还将根据情况分别制定限制单一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