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医药工业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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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05月08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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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医药工业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医药食品〔2007〕125号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省医药工业企业
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一、调查内容
企业所有制性质、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和主要剂型生产能力;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情况;企业“十一五”发展重点项目及形象进度;“十一五”兼并重组意愿及进展情况等(详见附件1)。
二、调查范围
各市州辖区内所有医药工业企业。
三、组织实施
各市州经委负责本辖区内医药工业企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依照附件1要求组织企业填报有关情况,并按附件2要求进行汇总,撰写市州调查摸底总结报告。长沙市经委负责浏阳生物医药园以外的长沙市工业企业填报汇总;浏阳生物医药园管委会负责本园区内医药工业企业填报汇总,在报我委同时抄送长沙市经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摸底调查顺利进行。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各市州经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市州经委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有关医药工业企业提供的资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防止发生虚报、漏报的现象。
(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医药行业管理工作。各市州经委要以这次调查摸底为契机,全面了解掌握医药企业状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本地区医药行业发展具体措施,抓好医药行业管理工作。
五、时间要求
请各市州经委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调查摸底总结报告报送省经委医药食品处。
联系人:苏 电,联系电话:0731-2212791、2214572(传真),电子邮件:sd64725@tom.com。
附件: 1、湖南省医药工业企业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